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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建议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 admin 发布时间:2010-3-6

人大代表建议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
 
2010年3月5日 东南快报
本报讯(记者夏菁实习生黄忻瑶)患有心理疾病,却缺乏专业的心理援助,治疗费用成为限制心理疾病患者治疗的主要因素。全国人大代表、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院长施作霖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将向大会建议将心理咨询和治疗等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

“目前我国公民的心理状况堪忧,心理疾病已渗透到各个人群,如农村留守儿童、农民工、公务员、老年人以及学生群体。”施作霖指出,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,中国每年约有28.7万人自杀身亡,抑郁症已成为致使青年人群死亡的首要原因。

我国目前抑郁症患者超过2600万,但只有不到10%的人接受了相关药物治疗。

“在我国,心理治疗属自费项目。”施作霖指出,心理治疗与咨询的费用与收入相比还是显得较高,一般工薪阶层难以负担。按照目前国际通用的心理治疗周期,一个患者需要8-12次治疗,按照一次50分钟最低标准80元来计算,费用也要640-960元,而长期患心理疾病的人需支付更多治疗费用。

施作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紧研究将心理测试、治疗、咨询的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可行性,将包括精神科量表测查、精神科特殊检查、精神科治疗的所有精神心理卫生临床诊疗项目,除个别外都纳入医保支付范畴。同时积极申请财政专项经费支持,解决患者心理咨询费用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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